根据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粤府〔2018〕120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,现将《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(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)绩效评价报告》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8日(7天)。
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)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。
附件: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(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)绩效评价报告
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3年6月12日
(联系人:朱强飞;联系电话:83997235)